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深化检务公开,广泛接受监督,提高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4月14日,广河县检察院针对该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本次公开听证会由分管副检察长马志华主持,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侦查机关承办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代表参加。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根据程序向听证参与人员告知了会议纪律及权利义务,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与会听证人员就案件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当事人之间是否自愿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充分发表了听证意见。经过评议认为,该案犯罪嫌疑人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一方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县检察院检委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了决定。
检察机关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案件审查,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是开展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落实。县检察院本着“应听尽听”的原则开展检察听证,展现了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公开、公平、公正的态度,进一步提升了办案质效,增进了相互信任,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和温度。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落实公开听证机制,拓宽公众参与司法的途径,促进公开听证常态化,不断提高检察公信力,实现在办案中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讯员 马向明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