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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两男子胆子太大 无证驾驶报废车还敢上路

发布时间:2021-09-24 02:23:29    来源:临夏政法网

  2021年9月21日22时35分许,广河县公安局三甲集交警中队查获一起无证并且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马某的无证驾驶及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共3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9月22日,广河公安交通监控指挥中心民警在日常巡检时发现一辆车牌为甘A*****号小型轿车在县城路段频繁行驶,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风险,遂指令路面民警拦截查处。接到指令后,城区中队民警根据指挥中心对该车活动轨迹提示,立即指派民警对其进行拦截,于9月22日上午10时许在县城南滨河路将该车成功拦截。

  经查询,康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康某存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拘留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安交警郑重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相关规定,达到规定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应自觉主动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报废手续。对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收缴、强制报废机动车并对驾驶人处以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无证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通讯员 苏军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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