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政法网 >   正文

康乐警方放生一只野生猫头鹰回归大自然

发布时间:2021-09-27 09:42:28    来源:临夏政法网

  9月25日,康乐县公安局流川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村民送来一只疑似猫头鹰野生动物,称在自家耕地里发现,经驱赶无效后,便送往流川派出所交给民警。

  接到求助后,流川派出所民警及时通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森林警大队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会同流川派出所、乡兽医员一同救助,经工作人员判定,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通过工作人员检查,该猫头鹰无明显外伤,体格健壮,符合野外放生条件,森林警大队和流川派出所组织民警将该猫头鹰带至林区深处成功放生。

责任编辑:韩小月

主办:中共临夏州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甘肃法治报
Copyright © 2019-2020 临夏政法网 All Right Reserved   陇ICP备20000032号-1

甘公网安备 62290102000201号

返回顶部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