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政法网 >  公示公告 >  正文

广河公安交警致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10-09 06:02:41    来源:临夏政法网

广河公安交警致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中小学生及家长朋友们:

  快乐的暑期已经结束,2021年秋季学期已过一个月,随着农忙时节,道路上的各类车辆数量也在日益激增,可大家在享受交通便利的同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闯红灯、逆向行驶、酒驾醉驾、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这些易发高发的交通违法行为使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不断提升,极大的威胁着群众的出行安全!同学们,你们的出行安全始终牵动着我们交警的心,在你们上学期间,请认真阅读这封信,并且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一、安全文明乘车

  1、当你需要乘坐公共汽车出行时,请做到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互相推搡和拥挤;上下车时一定等车辆安全停稳后再上车,切记要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2、在乘车时,请第一时间系上安全带,因为安全带是生命带,是在遇到意外时唯一能保护好自己的那根“救命稻草”;请牢记不要把肢体伸出车窗,因为那些与你擦肩而过的车辆和行人,甚至道路两侧的树木都可能会让你受伤;请不要向车窗外扔垃圾,因为车窗抛物的行为不仅不道德还可能会伤及他人。

  二、安全文明步行

  上学了,如果你每天步行上、下学,也请你保护好自己,遵守步行时的交通规则。无论有没有人行道,靠右行都是第一准则;走路时,不能东张西望,不能追逐打闹,更不能一边走路一边看书;身旁的车辆呼啸而过,稍有不慎就可能会被卷入滚滚的车轮下,走人行道,不在车流中穿插、打闹,不翻越护栏,不随意横穿马路就是我们保安全的“良方”。

  三、安全文明骑车

  也许你会自豪的告诉我,步入新学期的你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或者电动车,开学后你每天都会骑着车自己上下学。对于骑车这些规定请你一定要记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对于违反这些交通法律法规的,交警均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同时也请各位家长不要因为溺爱孩子而将摩托车、小轿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孩子驾驶,因为一旦酿成大祸就悔之晚矣!

  同学们,如果你已符合了骑车条件,请你在骑车时一定记得佩戴安全头盔,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也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此外,驾驶电动车出行时要在非机动车道上或靠右行驶,经过路口时要减速慢行,不闯红灯、不逆向骑车,不在行车道停车与机动车争道抢行;在十字路口要按信号灯提示转弯,拐弯前需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做到不抢行、不猛拐,更不能双手离把,不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不能车辆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骑车要集中注意力,不要接打电话、听音乐。

  四、家校联合共筑安全屏障

  1、同学们有时可能会忘记这些交通规则,但家长们一定要履行好监督义务,督促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德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督促他们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通过路口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

  2、家长们,如果您每天要接送学生上下学,请您切记不要使用载货三轮车接送学生,使用载客三轮车接送学生时不能超过核载人数,请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区域,不超员、不吸烟、不拨听手持电话,佩戴好安全头盔。家长是孩子身边最为信赖“模范交通驾驶人”,你的一言一行孩子不经意间都在模仿,请务必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文明形象,请您用自己文明的行为习惯,和我们共同引领孩子们的未来。

  各位同学、家长们,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文明, 为了避免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我们希望得到全社会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筑起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长城,确保学生在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中学习成长!最后,祝同学们顺利、愉快地度过每一天!通讯员:苏军

责任编辑:韩小月

主办:中共临夏州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甘肃法治报
Copyright © 2019-2020 临夏政法网 All Right Reserved   陇ICP备20000032号-1

甘公网安备 62290102000201号

返回顶部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