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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履职护正义 民企致谢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1-10-20 10:06:21    来源:临夏政法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院“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切实将服务保障融入监督办案中,以检察履职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提高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10月18日,广河县检察院就一起民营企业涉职务侵占罪一案拟作出不批准逮捕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牟占海主持,特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侦查人员以及受害人代表、犯罪嫌疑人家属参加。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职务侵占案的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赔偿数额、受害人代表的谅解意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及检察机关对该案拟作不批准逮捕处理的情况,随后听证人员围绕该案的定性以及检察机关拟做不捕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该案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再犯可能性等方面,从多个角度、不同层面向承办人进行了询问,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不捕理由是否合理合法等问题进行了评议讨论,经评议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案件经过县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后,依法作出了对马某某不批准逮捕决定。

  该案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材料,严格依法依规办案,同时将追赃挽损作为办案的重要部分,一方面,及时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刑事犯罪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并向企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检察机关开展“维护民营企业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另一方面,多次上门对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就认罪认罚、退赃退赔从宽等法律政策进行解释说明,要求尽快赔偿企业经济损失。经过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犯罪嫌疑人家属和被害人广河某商贸公司达成和解协议,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12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听证会后,公司负责人希某某特意为广河县检察院送上了一面“优化营商环境 维护民企权益”的锦旗,并称“感谢检察机关积极调解,帮我们挽回损失,切实维护了我们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县检察院本着“应听尽听”的原则开展检察听证,展现了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公开、公平、公正的态度,进一步提升了办案质效,增进了相互信任,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和温度。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强化政策把握和法规适用,依法妥善办理民营企业案件,用真心真情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司法的途径,促进公开听证常态化,实现在办案中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讯员 马向明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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