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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交警致广大驾驶人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0-06-03 02:48:28    来源:临夏政法网

尊敬的驾驶人朋友们:

  大家好!近年来,全国交通事故频发与当事人漠视交通安全,不遵守交通法规等陋习不无关系,开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不良习惯屡见不鲜。因此,推动全民养成一种生命至上、遵守法律的良好交通习惯,迫切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发力。

广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致广大驾驶人的一封信

  汽车安全带又称为“生命带”是因为它起着约束乘客移位和缓冲的作用,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避免驾乘人员发生二次碰撞甚至被甩出车外,从而减轻甚至避免伤亡。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但在现实生活中,尽管血的教训历历在,但嫌麻烦,不舒服而不系安全带的却仍然大有人在。相关调查结果也印证了这一说法:

广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致广大驾驶人的一封信

  调查表明,不系安全带已成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的第三大原因,仅次于超速行驶和酒后行驶,交警特别提醒:“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三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对于驾车者和乘车人来说,如果行车之前都能正确使用安全带,那么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

广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致广大驾驶人的一封信

  俗话说:驾驶汽车是“铁包肉",驾驶摩托车是“肉包铁"。如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不少交通参与者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为人们提供快捷、便利出行;同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危险性也是客观存在的,尤其是电动车是目前交通事故致死率较高的一种交通方式,其安全防护性能差是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广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致广大驾驶人的一封信

  如果驾驶人及乘客能够做好安全防护,同时在路上骑行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便会大大降低。然而,在交警的日常工作中,发现很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严重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大部分驾乘人员没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尤其是电动车驾驶人。

广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致广大驾驶人的一封信

  广河公安交警特别提醒: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讯员 苏军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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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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