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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中院召开全州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09-25 03:41:13    来源:临夏政法网

  9月21日下午,临夏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各界通报了近三年以来全州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甘肃法制报、法治甘肃网、甘肃长安网、民族日报社、临夏电视台、中国临夏网、临夏长安网等新闻媒体,临夏中院刑事审判团队和研究室全体干警参加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全州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禁毒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省法院的指导下,切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大力加强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审判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毒品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面、深入推进临夏州禁毒工作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全州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共416 件,占全部刑事案件(3253件)的12.8%,其中,州中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共150件,包括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05件、二审毒品犯罪案件45件,占州中院审理的全部刑事案件(533件)的28.1%。毒品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的占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临夏州毒品犯罪审判任务仍然艰巨。

  【毒品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跨省外流贩运毒品海洛因突出

  临夏地区自古在历史上与云南边境地区形成了茶马古道,积累了丰富的人脉和商业资源,为毒品非法自中缅边境等地流入提供了便利,造成临夏州外流贩运毒活动多发。从今年以来的数据看,受理数和涉案毒品数量有小幅下降,但犯罪链尚未受到重创。

共同犯罪所占比例高

  从审判实践看,共犯之间分工明确,关系隐秘,抓获的大多是挑头的“大马仔”和具体实施犯罪的“小马仔”,而幕后组织、出资、雇佣他人运输毒品的毒枭追诉率低,从而影响了打击质效。

物流寄递毒品案件增多

  随着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加大,犯罪分子通过随身携带、车辆藏匿、伪装等方式贩运毒品风险越来越高,为逃避打击,转而利用物流寄递第三方通道等人货分离方式贩运毒品。去年以来临夏州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通过物流、快递、“跑腿”等方式运输毒品的案件越来越多,毒品犯罪活动更趋隐蔽,侦破难度加大,证据收集固定更加困难,审理认定法律适用难度也随之增大。

涉案财产追缴难度加大

  按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毒资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依法没收。犯罪分子为了逃避财产处罚,往往采用他人名义进行毒资转账或将本人财产登记至他人名下的方式规避法律规定,造成涉案财产权属查证困难,毒资毒赃追缴难度大,审判机关判处没收的法律依据不充分。

  全州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主要做法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当前,临夏州毒情处于毒品治理集中攻坚期,严峻的毒情形势反映在司法审判中,就是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从严的刑事审判政策,特别是对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坚持从严惩处,该判处重刑甚至极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如被告人牟一四麻力贩卖、运输毒品一案,查获毒品海洛因27.6344公斤,一审判处牟一四麻力死刑,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目前正在报请最高院核准;如被告人杨以斗来斯等7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查获毒品海洛因25.1049公斤,一审判处杨以斗来斯死刑,判处黄洋、马林初死缓,其余4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目前正在报请最高院核准;如被告人杨白克勒等3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查获毒品海洛因15.1148公斤,一审判处杨白克勒死刑,判处马克勤死缓,判处马者力路无期徒刑,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目前正在报请最高院核准。

  这些案件的审判有力地配合了全省正在开展的“净边行动”,体现了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震慑了跨省外流犯罪分子。在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的同时,我们也继续加大对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末段毒品犯罪的打击惩处力度,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均依法判处。为确保刑罚效果,我们更加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充分适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 依法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对涉案的款物、资金全部予以没收,斩断毒品犯罪资金链条,摧毁其再犯罪的经济能力。

  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把毒品案件质量关。毒品犯罪具有很强的隐秘性,毒资、毒品很难当场查获,且犯罪分子经常采取人货分离、人款分离等方式实施犯罪,给证据收集带来很大困难。全州法院牢固树立审判质量意识,认真审查毒品犯罪案件事实和证据,严把审判质量关。既考虑到毒品犯罪隐蔽性强、侦查取证难度大的现实情况,也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引导取证、举证工作围绕审判工作的要求展开。近年来,通过加强侦诉审协调配合,裁判文书上网等形式,推进毒品案件审判规范化,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切实履行禁毒成员职责,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全州法院作为两级禁毒委的成员单位,在履行司法审判职能的同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特长,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禁毒工作列入整体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开展禁毒综合治理。州中院被州禁毒委确定为东乡县那勒寺镇的州直联系单位以来,认真履行和发挥联系单位职能作用,组成专门工作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对吸贩毒人员、疑似人员、已戒吸人员、失控人员等进行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拉网式排查。在禁毒百日整治行动中蹲点指导,帮助解决那勒寺镇禁毒工作经费25万余元。同时,充分利用审判资源,在那勒寺镇多次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州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禁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临夏州严峻复杂的毒情形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切实维护全州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从严惩处不动摇。要继续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严厉打击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和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要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操纵、经营涉毒活动的黑恶势力,深挖涉毒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推动禁毒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积极成效。进一步加大对毒品犯罪的经济制裁力度,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充分适用罚金、没收财产刑并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做到“打财断血”。

  完善机制不懈怠。要按照州委和州禁毒委员会确定的禁毒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督促指导下级法院切实做好禁毒工作。要健全外部工作协调机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探索建立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努力做到一案一联系,件件有沟通;探索建立毒品犯罪大要案通报机制,健全毒情通报机制和禁毒执法情报共享机制,以更好地提升禁毒合力,扩大禁毒工作效果。

  综合治理不松劲。采取经济、社会、文化、法律、行政等多元化手段对毒品问题进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减少毒品犯罪。要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毒品问题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为深入推进平安临夏、法治临夏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通讯员 绽文杰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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