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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司法所相继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1-03-04 06:31:43    来源:临夏政法网

  为积极营造辖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3月1—3日,临夏市折桥、红园、东区、南龙司法所相继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3月1日,在折桥司法所,会议强调了“两会”期间注意事项,告诫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遵纪守法,服从司法所的监管,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远离违法犯罪活动。并再次对“两会”期间的监管措施,日常纪律、电话报告、思想汇报、请销假事宜等方面进行了纪律强调。会后与个别矫正对象谈心谈话,了解近期思想动态、生活、工作等情况。会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折桥卫生院开展了公益劳动。折桥司法所的教育会,进一步规范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和教育,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

  2日,在红园司法所,组织开展以《爱党爱国爱人民、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为主题的集中教育学习活动。期间所长拜文焕向社区矫正人员介绍了党史国情,并通过讲述励志案例鼓励社区矫正人员们要改过自新,争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活动通报了社区矫正人员第一季度考核情况和奖惩情况;结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具体要求。会议强调了“两会”期间注意事项,告诫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遵纪守法,服从司法所的监管,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远离违法犯罪活动。红园司法所的集中教育学习,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爱国主义思想,强化了其服刑意识和改造意识。他们表示在社区服刑期间要遵纪守法,服从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好好在社会上改造,早日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合格的公民。

  3日,在东区司法所,所长王晓刚向社区矫正对象普及了“两会”的基本知识,强调了“两会”期间的注意事项,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管理规定,自觉遵纪守法,避免违规违法、扰乱社会秩序。带领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相关内容,强调按时到司法所进行思想汇报、参加教育学习、公益劳动及请销假制度的重要性,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牢记自己服刑人员的身份,强化在刑意识,自觉接受教育改造,服从教育和管理。会后,市司法局矫正股工作人员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点检,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端正态度,严格服从司法所管理,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同时希望大家增强悔改信心,把握机会,放下思想包袱,振作精神,认真接受改造,积极工作生活,早日回归社会。东区司法所开展此次活动,切实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了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3月3日,在南龙司法所,所长汪义林组织全体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全国“两会”警示教育,再度上紧矫正发条,有效的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在刑意识及自律意识。会后,组织参加了公益改造劳动。期间,传达学习了“临夏法院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第一期)”警示教育内容;重温了《社区矫正法》相关章节内容,告诫矫正对象要牢记身份,端正态度,服从监管,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强调了全国“两会”期间日常报到、思想汇报、请销假制度、定期学习劳动等事项;要求今后要更加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的各项规定,积极改造,争取顺利回归社会;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与每一名矫正对象都进行了谈话,详细了解他们在春节期间的生产生活情况、思想状况以及接下来的打算并逐一核实,全面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生活交往情况及思想动态。另外对因手术住院不能到所报到的矫正对象,南龙司法所通过电话进行了回访和关怀,确保全体在册矫正对象无一漏管。南龙司法所通过适时开展此次春节后见面谈话及“收心”警示教育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辖区内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有效消除了其出现“节后综合症”的现象,促使其更加遵纪守法,为维护南龙镇社会安全稳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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