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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检察院联合州公安局举办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0-12-17 05:20:57    来源:临夏政法网

  为扎实开展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整顿工作,着力解决“案件效率不高、把关不严、证据不足”的问题。12月17日,临夏州人民检察院联合州公安局举办“深化队伍纪律作风整顿刑事业务专题讲座”,邀请甘肃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昇为全州检察和公安干警授课。讲座由州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培列主持。

  这次专题讲座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在全州两级检察院进行同步直播,州检察院全体警和州公安局刑侦、禁毒、经侦部门干警在州院主会场聆听讲座,各县市检察和公安干警在分会场收看讲座。

  作为负责全省检察机关重大刑事案件指导和省高法二审环节案件办理的负责人,王昇主任根据自己多年从事刑事案件办理的经验,就临夏州刑事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结合全省、全州疑难案件办理的司法实践,对刑事案件证据标准认定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和不同诉讼阶段的证明标准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听完讲座后,干警们纷纷表示,授课理论讲解透彻、实践指导意义大,希望今后多举办此类联合培训。     马培列强调,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不断推进,对侦查人员收集证据、固定证据,对检察和公安干警审查证据的能力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为提升能力和水平,适应改革后的业务工作需要我们重点要做好以下几点:

  要不断强化刑事理论、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刑事办案人员,我们要对法律、法规了熟于心,对刑事理论多看、多思,对已办案件梳理、总结,对审判案例研究、分析。只有储备足够,才能在具体案件办理中,不会“书到用时方恨少”,才能做到准确定性,把握取证方向和审査重点。

  要强化证据意识。证据是诉讼的核心和基石,对于保证办案质量,实现司法公正具有关键作用。我们要在办案过程中,全面收集各类证据,严格执行证据收集的程序性规定并依法规范固定证据,认真、细致审查证据,确保证据符合“客观、真实、合法”的三性要求,保证证据的证明力。

  要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在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公安、检察办案人员要不断加强沟通,共同努力提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质效,降低案件退査次数,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和指控效果。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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