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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创稳基层行】“检察+司法”联合发力 共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3-09-20 05:07:07    来源:临夏州司法局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提高社区矫正教育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近日,东乡县司法局与东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签发了《关于建立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检察机关发现社区矫正工作存在违规情形时,应当及时依程序提出纠正意见,并定期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检查,并对司法行政部门需主动告知检察机关的相关情形作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要求,东乡县司法局和东乡县检察院要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双方应定期进行数据核对、线索移交和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监管执法和检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共同抓好落实。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东乡县司法局与东乡县检察院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旨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帮扶,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能,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东乡县司法局和东乡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落实《意见》为契机,紧密结合“三抓三促”行动、主动创稳行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依法规范履职,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促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协力推进平安东乡、法治东乡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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