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人民法院获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
1月13日,康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海代表康乐县人民法院在北京参加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法院“双模”表彰大会,这是康乐法院首次获得“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全国模范法院”是全国法院系统的最高荣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选拔评比产生,每四年评选一次。康乐法院是此次甘肃省获此殊荣的唯一一家法院。
1月13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法院“双模”表彰大会召开。
会议对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进行了表彰。康乐县人民法院院长何海(左四)作为“全国模范法院”获奖代表上台领奖。
康乐县人民法院院长何海在会议现场。
近年来,康乐县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围绕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七院建设”“四强要求”“三大目标”工作任务,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支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使命,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司法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党建引领
强基固本铸铁军
紧扣“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聚焦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便民利民思路,不断推动党建审执工作融合,倾力打造“支部显特色,党员亮旗帜”党建新格局。第一党支部建设凸显“党建+强执行+辅审执”特色;第二党支部营造“党建+精审判+护营商”特色,充分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审执工作的业务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司法为民的群众优势,用党建成效助推法院各项工作。
忠诚履职
服务大局显成效
在审执领域全面推行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激励干警办好案、多办案、快办案,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效,年均受理各类案件近5000件,案件审执结率位居全省法院第一方阵。围绕“办铁案、护平安”工作思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新型犯罪,用心守护好群众“钱袋子”。
指标导航
科学管理提质效
树立“全面管理、全员管理和全流程管理”的大审判管理理念,深入推进司法大数据研究和运用,全面提升院党组精准研判和科学调度能力,不断提升审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紧盯审执核心指标数据,通过党组会议和庭室会议会商分析症结,凝聚审判管理合力,落实“季度分析、逐月通报、临期提醒、及时督促”的审判管理制度。同时,深化运用审执管理平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紧盯大数据质效指标精准发力,充分激发司法效能,促进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实际执行到位率等核心指标数据长期排名居省、州前列。
延伸职能
护航营商有实招
以为群众提供最优司法服务理念,坚持诉讼服务做“加法”、群众诉累做“减法”,不断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拓宽优化诉讼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设立涉企、企业法人和破产类案件诉讼服务窗口,畅通绿色办案通道,对涉企案件实现优先立案、快速审判、优先执行,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对于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缩短办案周期,减轻企业压力。
智助审执
人民群众享红利
充分释放法院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红利,实现诉讼服务“一站通办、一网通办、异地可办、就近能办”。康乐县属于劳务输出大县,辖区内大量务工人员输转到江苏、福建、山东等地务工,案件当事人参加诉讼极为不便。为解决这一突出矛盾,办案人员充分利用“云上法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电子送达平台”等载体,开展网上立案、网上交退费、诉讼文书送达,远程调解、远程开庭等诉讼模式,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大大减轻了群众诉讼成本,实现“一次不跑打官司,全案远程审执结”的良好效果,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凝心聚力
队伍建设展新貌
把倾情关爱干警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积极向县委汇报请示落实干警职级待遇,配齐配强班子队伍,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注重培植团队意识,积极营造“和”文化共识,提升干警“单位如家、荣辱与共”认同感,通过组织体检、读书分享、联欢会等活动,舒缓干警工作压力,提升干警向心力。充分发挥文化引领、激励、规范和保障作用,倡导干警践行和发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和“不甘落后,奋勇争先”的康乐法院精神,让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品德塑造、树立法治情怀,为司法审判工作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荣誉承载使命,成绩指引方向。此次获评“全国模范法院”,既是对康乐县人民法院过往工作的高度肯定,更是对未来发展的鞭策,康乐县人民法院将倍加珍惜这份荣誉,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砥砺前行,续写司法为民的精彩篇章。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