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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中院发布《关于为黄河流域(临夏段)生态保护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05 04:55:58    来源:临夏政法网

  6月5日上午,临夏州法院以“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为黄河流域(临夏段)生态保护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得胜介绍《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生态保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协同推进黄河治理保护和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黄河发展国家战略和临夏州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根据省法院《关于为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保护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临夏州实际,就全面加强黄河流域(临夏段)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工作,制定了《关于为黄河流域(临夏段)生态保护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文明的摇篮。保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根基和命脉,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意见》从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増强为黄河流域(临夏段)生态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与担当;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依法履行环境资源保护审判职能;持之以恒抓好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全方位提升服务保障黄河生态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横向联合与优势互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全民参与和共同治理等4个方面16条具体措施,要求全州两级法院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将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为打造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临夏,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生态走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州法院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树立“保生态就是保民生”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解决好人民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关心的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等问题。要坚决打击干支流污水直排、地下水污染、侵害水源涵养空间、危害生态治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人畜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全力保护“中华水塔”的生态安全。同时,要注重黄河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积极构建环境资源审判“甘肃模式”。目前,结合临夏州实际已在临夏市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全州法院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集中到临夏市法院受理,二审法院为甘肃矿区法院。本着“依法协作、友好协商、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原则,加强本州黄河流域内各法院之间的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完善跨区域矛盾纠纷联动联调机制,共同打造黄河上游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甘肃法制报、甘肃电视台、甘肃广播电台、法治甘肃网、甘肃长安网、民族日报社、临夏电视台、中国临夏网、临夏长安网、临夏全导航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通讯员 杨占林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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