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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民事案件法律监督协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3-08-24 05:55:04    来源:临夏政法

  为促进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执行,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法律监督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和康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协商制定《关于加强民事案件法律监督协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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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从工作原则、监督方式、工作要求和协作机制等方面明确了具体举措,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工作流程。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对民事案件实施法律监督;人民法院依法接受法律监督,为检察监督开展提供配合和支持。

  《意见》要求,双方建立信息共享、办案协助、学习交流等机制。

  《意见》的出台为康乐县民事案件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通过检法联动配合,共同发力,凝聚司法共识、形成司法合力,有效推动康乐县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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