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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司法局多家司法所相继开展“中秋”“国庆”节前警示教育会

发布时间:2020-09-30 10:54:40    来源:临夏政法网

  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国庆、中秋期间辖区安全稳定,9月28日上午,临夏市司法局城南司法所组织开展节前社区矫正人员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会议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加强自我约束,坚决杜绝在节日期间出现涉足“黄、赌、毒”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在“双节”期间严格落实外出请销假制度,严禁到疫情高风险区和敏感区域活动,注意自身安全和交通安全;珍惜社区矫正期间的相对自由,做守法公民。

  此次集中宣告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自觉性和在矫意识,提高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端正了服刑态度,对中秋、国庆期间辖区的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为加强国庆、中秋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预防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国庆、中秋节期间辖区安全稳定。9月28日晚,临夏市司法局南龙司法所组织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召开节前警示教育会。教育会后,开展公益改造劳动。

  会上,首先、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树立认罪悔罪意识、身份意识、遵纪守法意识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重点针对新入矫5名社区矫正对象要切实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要求大家在规定的活动范围内活动,严禁人机分离,强调及时接听司司法所随机点检、电话核查及请销假制度等;其次、结合工作实际,强调“高墙”内外的差距,希望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电网之外”的“自由之身”,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自我约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最后、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在节日期间做到三点:要加强自我改造和约束,坚决杜绝在节日期间出现涉足“黄、赌、毒”、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要珍惜社区矫正期间的相对自由,做守法公民;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和制度,严禁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

  通过此次教育会,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安全意识和纪律意识,为他们再次敲响了警钟,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发生脱漏管等违法犯罪行为,为节假日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奠定了基础。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双节”期间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9月29日上午,临夏市司法局八坊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人员开了开展节前社区矫正人员集中警示教育和公益劳动。

  会上,重点强调了《社区矫正法》中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在“双节”期间做到三点:要要求全体在矫人员必须服从管理、积极改造,特别在国庆、中秋“双节”期间要严格遵守纪律,坚决杜绝在节日期间出现涉足“黄、赌、毒”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不得参与涉黑涉恶;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和制度,在国庆、中秋“双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早晚实时向群内报送定位信息,每天不能擅自脱离监管区域,如遇重大变故要及时向司法所汇报情况;严格落实外出请销假制度,严禁到疫情高风险区和敏感区域活动,注意自身安全和交通安全。活动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公益劳动。

  通过此次集中宣告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服刑自觉性和在矫意识,提高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端正了服刑态度,对 “双节”期间对重点人口的稳控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国庆中秋将至,为了切实做好双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安全监管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节日期间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9 月 29日上午,临夏市司法局红园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国庆中秋节前警示教育会活动。

  在集中点检后,工作人员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社区矫正法》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两节期间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服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要保持定位监控手机不得人机分离、保证24小时开机,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未经请假批准不得擅自外出;要加强同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交流沟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司法所和社区反馈;要坚决杜绝在节日期间出现涉黑、涉恶、涉黄、涉赌、醉驾、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谨慎参与各项社会活动,禁止参与非法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等违法举动和行为。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给社区矫正对象敲了警钟,增强了服刑意识、刑罚意识和在矫意识,为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营了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讯员 鲁小婷 陈君涛 张文明 陈俊才)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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