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成果,东乡县公安局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以贯之地为民办实事、舒民忧、解民困。
9月6日20时许,县公安局达板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开展巡逻时,遇到两名好心夫妇求助:“一名14岁小女孩离家出走后找不到家,请求帮助”。民警对该女孩进一步询问了解得知,该女孩为高山小学五年级学生,家住汪集镇庙儿岭村,当日下午放学后与同学坐车到达板镇附近游玩时与同学失联,找不到回家的路。民警立即通过移动警务终端和“一标三实”平台查询到其家属,并及时联系家长,与学校负责人一同将小女孩安全送回家中。
9月6日晚,果园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患有精神病女子在宗罗村的一活动房内睡了三天,请求救援”。接报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前往事发地点。在和女子沟通无果后,民警运用移动警务终端核对该女子身份,发现该女子为赵家乡赵家村人,并与其家人取得联系。待家人到派出所后,经过确认身份后,将该女子交给其家人带回。
9月7日,春台派出所民警在下乡过程中了解到春台乡北庄村马光某孙子从小患有小儿麻痹症,长期卧病在床生活无法自理,现需办理身份证。得知情况后,民警主动上门为其孙子照相办理了身份证。(通讯员 姚文杰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