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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

发布时间:2021-11-23 03:02:52    来源:临夏政法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和规范化水平。11月22日,康乐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首先,案件质量评查小组负责人赵国庆对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表示热烈欢迎,他说:“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贯彻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务实举措,目的是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希望人民监督员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及时提出监督意见。”

  然后,案件评查人员向人民监督员发放了相关法律法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等材料,并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的程序、内容、标准以及结果运用等具体情况。

  再次,人民监督员与县检察院案件评查人员一同详细查阅送交评查的案件卷宗。参加案件质量评查的人民监督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办案程序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文书是否完备等方面开展评议,并按照《人民检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对所评查案件填写案件评查意见表。

  最后,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公正、规范、文明、廉洁办案,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内外部监督等做法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监督意见。参加活动的人民监督员表示:“希望检察机关把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通过案件评查进一步提升司法规范化程度,提升司法透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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