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广河县公安局救助并放生一只野生动物。
12月6日上午10时,该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求助,称城关镇西关村堡子山根有一只疑似鹿的野生动物跳入其院中。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其捕获装入铁笼中,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野生动物无外伤,遂带至庄窠集镇林区放生。
公安提醒: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使用、食用、非法利用珍稀野生动物制成品,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不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不参与非法买卖;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各类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切勿以身试法。(通讯员 李元福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