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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缠访 终陷囹圄——东乡公安依法查处一起缠访闹访寻衅滋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1-12-30 10:00:12    来源:东乡县委政法委

  东乡县公安局深入开展重信重访疑难信访案件化解专项行动,通过领导包案、一线接访、主动约访等方式,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强力推进攻坚化解工作。近日,通过广泛搜集固定证据,依法查处一起多次非法缠访引起的寻衅滋事案,刑事拘留1人,成功办结一起长达五年的信访积案。

  2016年以来,东乡县百和乡杜家村村民马某兰(女),以百和乡杜家村委会原会计马某全(男,系马某兰姐夫)挪用、扣留其惠农补助资金为由,先后12次到北京上访、17次到省委省政府上访。其间,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3次。在政府工作人员到京接领时,马某兰不听劝阻,以不给钱就不回相威胁,先后2次向接领人员索要现金共计8000元。2021年12月26日,马某兰再次以同一理由到北京上访,被工作人员接回。

  马某兰反映的诉求,经东乡县百和乡人民政府和县纪委、检察院、民政局、公安局、信访局多次调查、当面解释、书面答复,在其信访诉求已依法解决的情况下,不听教育劝导,仍然以同一事实理由缠访闹访,并将上访转变为其索要钱财的手段,以访施压,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和信访程序,破坏了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上访不能任性,维权必须合法。信访即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但必须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正确的方式,依法、逐级、文明、理性、有序上访。采取越级的、过激的非正常方式进行非法上访,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违反了《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属于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通讯员 姚文杰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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