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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暖人心 赠送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20-06-19 03:12:17    来源:临夏政法网

  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仅是感谢,更是对人民法院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肯定。

  “感谢东乡县法院!感谢马院长!感谢民一庭办案法官!是你们的尽心尽责,高效公正执法维护了我们企业的合法权益。谢谢!”6月15日上午,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美佳雨具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将一面锦旗送到东乡县法院院长马林手中,紧紧地握住马林院长的手激动地说到……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美佳雨具有限公司坐落于东乡县锁南镇,是该县的帮扶企业。2019年7月至9月原告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美佳雨具有限公司与被告积石山特利强雨具有限公司、厦门特利强雨具有限公司签订《订单购销合同》,由原告向被告公司供应雨伞配件。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公司交付雨伞配件后,被告公司未向原告支付货款。后经索要未果,隧于2020年4月27日诉至东乡法院,并向东乡法院递交诉讼费减免申请。东乡法院对该案开启绿色通道,当即立案,并同意缓交诉讼费,并将该案迅速分配给民一庭负责办理。

  5月6日原告向东乡法院递交保全申请,承办人、员额法官韩高占同志立即向马林院长做了汇报,马林院长指示尽快做出保全裁定,依法快速审结本案。承办人立即制作保全裁定,并对被告名下的存款和其他财产依法予以查询,发现被告厦门特利强雨具有限公司名下没有存款,也没有车辆,被告积石山特利强雨具有限公司名下却有一万多元存款,承办人果断下裁定予以冻结,并电话告知被告。随后有一笔14万元的账务汇入被告积石山特利强雨具有限公司名下。县法院于2020年5月9日将保全裁定送达给被告。5月29日,经办案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对拖欠的原告货款596554.66元于6月15日前付清,并自愿承担违约金和公证费及保全费。于6月13日履行完毕。该案的成功调解彰显了法院对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马林院长表示,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美佳雨具有限公司是该县的扶贫企业,正值全县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县法院理应勇于亮剑,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扫清脱贫攻坚路上的障碍。这一面锦旗是对法院工作办案法官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县法院实现公平正义的鼓励和鞭策。在下一步工作中,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利,让企业进得来、留得住、安下心,让群众生活安心、市场主体活力迸发,让人们看得见法律的“力度”,感受得到法律的“温度”,着力打造法治化最优营商环境。(通讯员 唐忠祥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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