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开展农村“七类车”专项治理工作,切实从源头上做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县农村地区“减量控大”目标任务,永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开展农村七类车专项治理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中,大队坚持严管秩序和隐患排查齐头并进的原则,在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本元素上下功夫,组织警力在流量大、交通违法突出、事故多发区域开展“七类车”交通违法查处工作,重点对农村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驾驶拼装、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形势平稳向好。
下一步,永靖公安交警将继续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断净化交通秩序,为市民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什么是“七类车”专项整治?
1、七类车:
是指农村面包车、城乡客运公交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拖拉机、电动三轮和四轮车。
2、整治时间:
自2020年5月1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省农村地区开展为期6个月的“七类车”专项治理工作。
3、目的:
推进农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千灯万带”建设,减少行车安全隐患,实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下降6%,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不发生重大事故的目标任务。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