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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侥幸惹的祸——“隔夜酒”不容忽视

发布时间:2020-03-16 09:38:13    来源:临夏政法网


  3月15日上午11时许,积石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整治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专项行动期间,在吹桥公路路段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二轮摩托)的严重违法行为,随后便对该摩托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测试结果该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并对该驾驶人进行血液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该驾驶人承认,自己前一晚跟朋友在一起喝酒,认为到了今天不会被查出酒驾,再加上当日是周末以为交警不会上路查车抱了侥幸心理。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对驾驶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如果前一天晚上饮酒,需要长时间才能将体内酒精全部分解。建议驾驶人在饮酒后次日切勿驾车上路。不管“当天醉”还是“隔夜醉”只要达到酒后驾驶标准,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交警提示:请驾驶人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大家行!(通讯员 马媛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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