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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交警“四举措”整治电动车

发布时间:2020-03-20 03:11:08    来源:临夏政法网

        近年来,电动三轮车渐渐走入百姓家庭。由于驾驶人无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因此电动三轮车倍受广大群众的亲睐,但作为一种新能源车,由于时速受限,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事故发生率较高,有的甚至还驾驶电动车违法载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有效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永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措并举,开展了电动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正值春耕农忙时节,针对电动三轮车非法载人等问题,根据其出行规律及特点,大队制定行动方案,成立整治专班。采取固定设卡和流动巡逻的方式,开展全天候整治行动,形成严管、严控的整治态势。
       为确保交通安全法规人人知晓,在整治行动期间,印制了千余份宣传资料。采取挨家挨户进行发放,民警日常管理进行发放宣传的方式,营造强大的整治氛围。在宣传工作中,还利用县电视台播放整治内容,利用LED显示屏、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进行广而告之,起到宣传效果。
        大队民警、辅警全员上路,放弃周末休息,在国省道、县乡道及出(入)村口设立执勤点,对电动车违法载人、私自改装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民警耐心宣传电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使驾驶员自觉接受处理。在乡村道路加大巡逻防范力度,发现有违法载人的现场进行劝阻、制止。
         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下到各派出所及乡镇“两站一室”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上路行驶、违法载人的,积极进行劝导。
        民警也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员:电动三轮车的重量较轻,质量不高,刹车容易失灵,在行车过程时,易发生交通事故。希望广大群众在驾驶电动车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重视行车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规范行车不载人,把行车安全放在第一位。(通讯员 范玉鹏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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