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政法网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关于党员干部职工带头 “绿色文明安全出行”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1-08-19 09:25:07    来源:临夏政法网

广河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

  为倡导“绿色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我们倡议广河县各级党员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绿色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带头者、倡导者、守护者。

  一、争做“绿色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带头者。把“绿色出行、低碳出行”作为节约能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降低拥堵的重要举措,积极践行“135绿色出行”,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努力降低能耗,共建绿色家园。

  二、争做“绿色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倡导者。倡导科学、健康、低碳的出行方式,主动投身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带动更多市民群众共同参与“绿色文明安全出行”活动,践行文明驾车、文明行路、文明停车的理念,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为准则,不抢行快行、不乱穿乱插、不乱停乱放,按道行进、有序通行、文明礼让,切实摒弃各类交通陋习,让绿色文明安全出行成为广河靓丽的风景线。

  三、争做“绿色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守护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带头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带头安全宣传、带头劝导周边亲属,提高头盔、安全带佩戴率。爱护公共交通设施,文明乘车行车,杜绝和劝阻不文明行为,营造畅通安全、有序环保的交通环境。

  绿色文明安全出行,党员干部职工带头。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为广河县的道路更通畅、环境更美好、人民更幸福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广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韩小月

主办:中共临夏州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甘肃法治报
Copyright © 2019-2020 临夏政法网 All Right Reserved   陇ICP备20000032号-1

甘公网安备 62290102000201号

返回顶部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