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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全面启动“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1 11:23:37    来源:临夏政法网

  为全面掌握全州“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做好全省“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工作,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州委宣传部、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州“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5月至8月底对各县市各部门“七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一、检查验收范围

  全州各县(市),州委各部门,州政府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省属在临各单位。

  二、检查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以全州“七五”普法规划和州人大常委会决议为依据,重点检查:

  1、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2、建立和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3、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情况;

  4、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5、创新法治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打造普法亮点特色情况;

  6、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7、各行业各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8、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机构设置、工作保障、措施落实和实际效果等情况。

  三、检查验收安排

  “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评阶段(5月至6月20日)

  全州各县(市),州委各部门,州政府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省属在临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针对检查验收内容开展自查,总结工作、发现亮点、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意见,形成自查报告,于6月20日前报州委依法治州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州司法局)。

  (二)材料上报阶段(6月下旬)

  各县市、州委各部门、州政府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省属在临各单位申报相关文件资料。

  (三)第三方评估阶段(6月底至8月)

  各县(市)、州直部门要按照考核标准,配合省上第三方评估机构做好群众满意度综合评估。

  (四)检查验收阶段(7月上旬)

  州上组成检查验收工作组,对州直部门和各县(市)及直属部门、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等进行检查验收。6月下旬,全州召开终期验收协调会,安排部署终期检查验收工作,明确具体要求和事项。7月初,各检查验收组按照《临夏州“七五”普法工作考评办法》对各县(市)、州直部门和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在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州委依法治州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州司法局)提交检查验收工作报告和评分结果。

  (五)总结表彰阶段

  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州委依法治州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总结报告,提请州委依法治州办审定后,结合“八五”普法启动,提请州委、州政府进行总结表彰,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安排部署“八五”普法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各县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委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依法治州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的政治建设贯穿全民守法普法全过程各环节。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部署。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及时向本县市党委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汇报,专题研究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本县市本部门总结验收工作有力有序、顺利开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效。检查验收工作严格对照“七五”普法考评办法,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直接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注重掌握和收集第一手资料,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县市各部门普法工作实效,使“七五”普法检查验收成为发现培育典型、研究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注重加强“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宣传工作,制定验收宣传计划,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重点展示我州普法宣传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宣传推广“七五”普法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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