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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警方破获多起案件 为攻坚决战再添战果

发布时间:2021-11-02 09:33:37    来源:临夏政法网

  连日来,永靖公安全警全力、全力以赴投入战疫情、护稳定、保安全等各项工作,以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担当作为,把疫情防控和重点工作“百日攻坚”整体谋划、一体推进,措施上再细化、力量上再强化,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网,掀起攻坚决战新高潮,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近日,永靖公安通过缜密研判、快速出击,成功破获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4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8月20日,党某某前来报案称:“其被人以谈恋爱为由骗取现金33600元,请求查处。”接警后,民警立即对该案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今年7月份,党某某通过某短视频平台认识一名为“小雨”的女子,短暂聊天后,两人便确定恋爱关系。“小雨”答应与其“白头偕老”,并以需购买衣服、吃饭等理由,频繁索要现金。面对从天而降的“爱情”,党某某欣喜若狂,一个月内先后向“小雨”转账33600余元。“小雨”承诺国庆期间见面相约。直至10月份,“小雨”并未兑现承诺,删除了所有联系方式,党某某遂意识被骗。

  民警调查发现,“小雨”真名张某某,实为一男子。后办案民警加昼连夜、奔赴千里,赶往广西南宁,在广西南宁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回永。

  到案后,经审讯,张某某对其以冒充单身女子进行网络诈骗的犯罪实事供认不讳。目前,张某某被永靖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0月19日,唐某报案称:“在网上贷款时被人骗去70000元,请求查处。”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案件调查工作。经查,10月19日上午,唐某在手机上收到一条短信称可以办理贷款,唐某点击短信内链接下载并注册了“花呗体验版”APP,后在客服的指引下放款成功。在提现时,客服称需要联系线上客服解决,线上客服称解冻、认证、加急需要费用,唐某先后陆续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70000元,转账完成后,再次去提现的时候还是不能提现,遂意识被骗。

  民警梳理调查发现,唐某于10月19日将15000元转入杨某某账户,将15000元转入栗某某账户,(其中40000元转入其他账户,正在并案侦查中)。

  经顺线摸排、追踪研判,精准锁定杨某某、栗某某所在地,于10月29日、30日分赴贵州省丹寨县、河南省登封市将杨某某、栗某某抓获,并押送回永。

  到案后,杨某某、栗某某对自己出售个人名下银行卡获利帮助网络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以上两人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为他人提供银行卡号,杨某某、栗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永靖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0月22日,受害人王某某来我局报案称被人以贷款为由,诈骗现金13.5万元。经办案民警调查,其中有一笔1.5万元资金转入户名为李某的交通银行账户。办案民警立即对该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经缜密侦查,在掌握李某犯罪事实后于10月25日在青岛市一网吧内将其抓获。

  经查,10月20日,李某在QQ群内看到有人发布提供银行卡走流水挣钱的信息后,便主动添加昵称为“阿君”的QQ号,“阿君”称用李某的银行卡走网络赌博流水,然后给李某提供相应的报酬。李某与“阿君”商谈好后便携带本人两张银行卡前往山东省日照市与“阿君”见面,并向“阿君”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银行及转账密码等。“阿君”用李某提供的银行卡实则进行诈骗资金走账活动,李某共获利现金4500元。李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支付结算等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一小时内流水高达119万元。

  永靖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李某某予以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1年8月31日,家住永靖县刘家峡镇川西路居民黄某报案称:8月30日,一好友添加黄某后自称是“郭某某”,经营的投资项目因本人原因无法出面投资,对方让黄某出面投资,对方将580000元转给黄某,并称4个小时后会到账。“郭某某”因资金短缺,需黄某帮忙垫付,黄某将400000元垫付给对方后,对方仍继续催款,黄某遂感上当前来报案。

  接报后,刑侦民警开展案件调查走访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专班围绕受害人提供的网络信息开展网上溯源侦查,全面研判深挖信息流、资金流。经多方努力,确定该案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哈尔滨市某小区活动的线索。经查,2021年8月,该案涉案微信号由号主出租给其朋友,后出租给穆某,后穆某又出租给他人用来从事诈骗犯罪活动。

  10月20日,永靖县公安局组织案侦民警前往哈尔滨市实施抓捕行动,在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于22日上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穆某,经就地讯问供述:2021年6月至今,穆某伙同他人组建QQ群,以群管理员身份低价联系微信号高价出租赚取差价谋利,群成员所有交易费用结算均由其办理,群主每日给其100元工资,期间其出租微信号分红及工资共计获利13000余元;另其出售自己5个微信号获利2500元。

  穆某明知利用出售微信后会被他人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目前,穆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永靖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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