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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倾心调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23-03-20 05:57:31    来源:临夏县委政法委

  今年以来,临夏县以“源头治理、预防在前、调解优先、就地化解”为理念,做实“构建大体系、开展大培训、实行大联动、开创大格局”四门“功课”,扎实开展“大调解”工作。

  全县96%以上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法院司法调解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9%。不仅显著减轻了法院“诉累”,更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了“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等事件的发生,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构建大体系

  全县共建立人民调解组织287个,其中乡镇25个、村居222个,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疗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40个。各乡镇分别依托综治中心,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整合各类调解组织和相关部门工作力量,形成矛盾纠纷统一受理、综合研判、归口办理、联合化解的工作体系。在公安、民政、住建、交通、卫生等部门,大力培育和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引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格员、村民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形成以乡镇调委会为主导,村居调委会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的专群结合的调解体系。

  开展大培训

  全县开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宣传和专题讲座168场次,受教育人数2.7万人,培训普法骨干2750人,努力形成人人学法、人人懂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

  同时,以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群众中有威信为原则,选举、聘任人民调解员1220名。每年举办3期由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参加的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本领。

  实行大联动

  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对可以进行行政调解的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行政调解。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与人民法院的协调联动,积极开展民事审判诉前、诉中与人民调解的对接工作。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有机衔接,行政机关在处理有关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时,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充分发挥乡贤、致富能人、行业、专业调解工作者的积极性,加强乡镇、村居、行业、法院、行政单位间的配合,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

  开创大格局

  树立“凡事都能调、遇事都要调”的工作理念,一般常见的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调解;复杂疑难矛盾由乡镇调委会调解;重大矛盾纠纷由多部门联合调处。对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对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对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

  矛盾发生在哪里,调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做到“邻里纠纷上门调、土地纠纷地头调、行业纠纷专业调、诉讼纠纷庭前调”。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就地解决问题,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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