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广河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拟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辩护律师、侦查人员参加会议。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及证据,根据涉罪未成年人在案件中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综合阐述了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拟作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及充分评议后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的不批准逮捕决定充分考虑了案件事实证据、社会调查结果及法律适用等因素,体现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维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决定,并就如何加强涉案未成年人有效监护、帮教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后,该院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通讯员
马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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