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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法院执结一起“终本”3年的旧案

发布时间:2024-03-26 10:31:09    来源:永靖县委政法委

  近日,永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终本”3年的旧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原告王某国与被告李某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4月经法院判决,由李某偿还王某购车款70000元及逾期利息和案件受理费,但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遂向永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全面查询了其名下财产,但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查找财产无果后,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3月15日,执行局根据申请人王某提供的线索,火速赶往李某家中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历时2小时的查找,执行干警在李某所在村委会找到了其挂靠在某公司名下的小轿车并采取了扣押措施,并将李某拘传至执行局。在执行局,李某依旧称“我没钱,我现在就只能凑个2万元,这几年没挣到钱……”

  3月16日,王某与李某所在村委会主任也来到执行局,经过执行干警长达3小时的释法明理以及村委会主任的耐心调解后,被执行人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逃避执行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王某也了解到李某退确实经济困难,随后王某与李某达成了李某支付案款45000元、王某对剩余案款表示放弃的和解协议。

  李某在亲属的帮助下,当场履行了案款,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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