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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执法突出问题 树牢司法为民理念 ——临夏州司法局扎实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 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0-09-18 06:03:13    来源:临夏政法网

  按照省司法厅、州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临夏州司法局结合实际,在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了“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持续强化学习教育、问题排查和集中整治,将专项行动与业务工作共同推进、高度融合,努力转变队伍作风,执法司法能力得到锤炼,司法为民理念、执法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

以组织领导为抓手,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凝聚力量

  及时召开了全州司法行政系统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推进会,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党组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专项行动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组织实施。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了督促落实。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安排了专门力量开展具体工作。组织各县(市)司法局认真开展了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回头看”、查漏补缺和督查工作,集中精力,全力攻坚,查漏补缺,直面问题、找出了短板、拿出了措施、狠抓了落实,按时限完成了相关任务。

以学习教育为契机,解决共性问题,深化司法理念,转变工作作风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执法司法理念。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利用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契机,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22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研讨会1次,专项行动研讨交流会4次。创新建立“每日一学”学习机制,日积月累,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开展警示教育2次。通过持续深入的学习教育,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进一步强化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进一步深化了执法司法为民的理念。

  树牢法治意识,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对执法司法权集中的科室、岗位实行了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与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了有效配合。对全州5家鉴定机构、44名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资格及其执业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组织全州新任司法鉴定人员28人进行了岗前培训。通过通过资质认证的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了业务培训会。优化了法律援助的班子和队伍,充实了专业人员。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管理,教育律师、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员规范执业、依法执业,严防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召开了全州律师扫黑除恶法律援助案件工作安排会,指派17名专业援助律师出色完成了32名恶势力团伙成员的案件代理和出庭辩护,工作中杜绝了滥用执法司法权力、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狠抓作风建设,转变执法司法方式。把作风建设做为重中之重,开展了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作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以制度管人,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讲规矩、守纪律。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严明纪律作风要求,引导司法行政干部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讲规矩、守纪律。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自查工作,边查边改,防微杜渐,保证了全局范围内没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对干部队伍中个别存在的不按照上下班、遇事推诿扯皮和推拖绕、慵懒散、虚假空、灯下黑的问题,挂牌督办,逐条整改,并由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政治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工作责任不到位、工作任务落实不力的一律由局党组进行了严肃问责。对律师、公证、鉴定、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直接面对群众的单位和窗口集中开展了集中督查和作风整顿,对作风飘浮、对待群众敷衍塞责、消极冷漠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纠正,共约谈干部职工5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调整岗位4人。

  强化学法用法,锤炼执法司法能力。全面落实会前学法,坚持学法常态化,把学法用法作为干部职工“必修课、“常修课”。开展《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2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研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开展集中学法6次,开展了“微课堂”活动,内容涉及司法行政业务的方方面,建立了“每日一学”长效机制,把学习融入日常,实现学以致用,组织网上学法110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为深化学习效果,围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和专项排查整治内容,开展了案例剖析、研讨交流和分析,集体剖析了社区矫正、公证和法律援助方面的案例19件,开展了一案一整改,查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突出了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评查出了社会效果好、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2件,并上报省司法厅、州委政法委。

以排查整治为主线,突破个性问题,集中攻克难点,提升司法能力

  以涉及执法行为的社区矫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重点,延伸到法律事务、法律服务工作各方面,开展了集中排查和整治,紧盯薄弱环节,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防风险,把工作做实做细,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了执法司法能力。

  高效开展案件评查,有效提升了执法质量。组织社区矫正、行政复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各部门分别进行了案件评查,共评查各类案卷(案件)261件,纠正101件;共制定制度65项,修订制度108项。对评查出的瑕疵案卷(案件)逐案查找了执法司法问题,形成了自查报告,找准找实了存在瑕疵的原因,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已全面完成。共排查执法司法重点问题14个方面88个,已整改86个、正在整改 2个。按法定程序及时纠正了错误、补正了瑕疵,以点带面提升了执法质量。

  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司法。一是全面排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严格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卷的重点排查,排查案卷51卷。逐人逐案排查、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51人,经审查,不存在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二是严格管控社区矫正对象。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控,严格落实“点检”管理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与州检察院联合开展并全面启动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督查活动,重点核查纠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虚管及未成年特殊矫正措施落实情况。目前全州在册社区矫正对象875人(其中缓刑820人,管制3人,假释11人,暂予监外执行41人),均实现了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三是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助力日常监管。强化信息化建设,全州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均规范运行,七个县市已建成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并进行了试运行。对重点对象运用手机定位、电子腕带等科技手段加强监督管理,目前手机定位成功率94%,腕带定位成功率92%。确保了管控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未出现人机分离、人机不符、不充电、不带定位手机、关机的现象。

  创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高了群众工作能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注重机制创新,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突出矛盾纠纷“四级排查”和“四级化解”,创新建立了“3+3+2”工作模式(对矛盾纠纷采取普遍、重点和专项三项排查;通过包案、分级、依法依理依情三种方式做好矛盾纠纷集中调处;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清零、矛盾纠纷参与调处全面清零),有针对性地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州司法行政机关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571件,调解成功率达99%,未发生矛盾上交及民转刑案件。

以专项整治为起点,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建立了理论学习长效机制。健全各类学习制度,将专项行动中采用的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家辅导和研讨交流等多种有效学习手段上升为制度,完善了《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制度》,建立了“每日一学”长效机制,实现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建立了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修改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干部约谈制度》等制度,建立了《党员日常考核办法》《干部职工日常考核办法》,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以铁的纪律抓作风、带队伍、树形象,推动执法司法方式的不断转变,司法理念的进一步树立。

  建立了“清单式”整改问题的长效机制。把专项整治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在执法司法具体工作中通过上级点查、群众议查、检视自查、会议评查、工作倒查等形式,经常性地检视问题、开列“清单”,随时开展自查、互查和整改,定期提醒、约谈和反馈,对整改过程实行跟踪反馈和效果评估。使“清单式”推进成为工作常态,使随查随改成为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的行动自觉。( 通讯员 马晓燕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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