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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司法局、临夏监狱在东区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训诫活动

发布时间:2021-02-02 11:00:29    来源:临夏政法网

  为贯彻落实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推进会精神,确保“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改革任务顺利推进,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整体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在矫人员从思想和行动上积极接受管理,切实提高矫正改造质量,2月1日下午,临夏州司法局、临夏监狱联合在临夏市司法局东区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训诫活动,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敏丽主持,东区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参加。

  活动中,州司法局四级调研员长喇正辉传达学习司法部、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并对在矫人员进行集中点检;临夏监狱四级高级警长龙建平强调刑罚一体化的重要性,并结合刑罚的刑种、刑期比较监外服刑与监狱服刑的区别,告诫社区矫正对象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州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工作人员马淑娟对在矫人员进行集中心理辅导,以帮助矫正对象修正不良心理、修复社会关系、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市司法局刘敏丽副局长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树立在矫意识,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自觉接受教育改造;二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以实际行动矫正自己的行为;三是警钟长鸣,做到自警、自重、自省。最后,龙建平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队列训练。

  警示教育训诫活动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均表示将会十分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自觉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保证在矫正期间决不再做任何违法犯罪事情,争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公民。(通讯员  吴晓娟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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