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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 惠民暖人心 ——积石山县法院民一庭办案纪实

发布时间:2021-05-14 05:33:28    来源:临夏政法网

  宗某某诉张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积石山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9日立案后,由民一庭负责人窦明卿进行了审理。

  2019年,宗某某在张某某承包的道路硬化工程上务工。宗某某务工结束后,因张某某资金周转困难,拖欠了宗某某的工资53000元,并在2020年1月19日给宗某某写了一份欠条,承诺于2020年3月份前付清工资。约定时间到期后,张某某只给宗某某支付了10000元工资,对剩余的43000元一直未付。 因本案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窦法官尤为重视。经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协调后,在法庭依法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某于2021年4月30日前给付宗某某工资20000元,于2021年8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剩余的23000元工资。

  4月30日,张某某与宗某某协议内容中的第一次还款时间到期。早上9时许,按照窦法官的习惯,上班第一时间就会对正在办理的案件翻阅查询进行准备工作。在翻阅到张某某与宗某某的卷宗时,窦法官立即给张某某打电话,通知其前来交款。张某某称其暂不在县内,下午六七点才能交来案款,窦法官应允。当日18时30分左右,尽管同事们已经早早放假回家,尽管空气中已经传来饭菜的香味,窦法官依旧坐在办公室,一边翻阅卷宗,一边等待当事人张某某的到来。终于,张某某按时将案款交来。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窦法官再次要求张某某对剩余款项按期偿还。

  宗某某领到案款后眉欢眼笑,再三对办案人员表示感谢。

  近年来,各领域欠薪问题仍频繁高发,工资是劳动报酬的主要形式,工资收入是农民工收入的主要途径。国家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并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要求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开展监察执法,通过巡视检查、书面审查、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欠薪行为,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农民工在打工时既要保护好自身安全,也要树立好维权意识,确保能及时拿到辛苦挣来的劳动报酬。同时也呼吁各位广大雇主遵法守法,按时履行发放工资义务,让农民工能够平安、快乐地把工资带回家。(通讯员 马鹏奇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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