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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灯下黑” “大海捞针”现原形——永靖警方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发布时间:2021-05-17 02:47:04    来源:临夏政法网

  “天黑又没有监控,交警肯定找不到我。”抱着这样的心态,肇事者吴某某骑电动三轮车撞人后一走了之。却没想到,不到一天的时间,交警就找上门来了。

要想人不知

除非己莫为

5月15日下午

电动车肇事逃逸者

被永靖公安交警抓获归案

希望能给法制观念淡薄的驾驶人敲响警钟

  2021年5月14日20时20分许,永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三塬镇新建村路段,有一名女性躺在马路边,肇事车辆已经逃离事故现场。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经对伤者询问得知:逃逸车辆为三轮电动车,其他信息不祥,民警立即呼叫指挥中心联系120将伤者送医,并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查。

  案情重大,办案民警迅速将情况向大队领导汇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预案,5月15日早,大队抽调30余名民辅警成立“5·14肇事逃逸案”专案组。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汪生军做出具体安排。

  因电动车无明显特征,且案发当晚事故现场周边监控模糊,破案难度极大。面对困难,大队一方面排查公路周边商铺监控视频,寻找线索。一方面通过三塬镇镇政府召集村社负责人进行人像比对,从两个方向入手征集线索。同时大队民警联合三塬派出所民警逐村逐社入户进行拉网式摸排。

  功夫不负有心人,15日下午13时许,在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的大力协作下,通过一系列商铺监控视频上发现了一辆电动车,有重大嫌疑。通过走访摸排,确定嫌疑人为三塬镇村民吴某某,并迅速赶往其家中,于16时将嫌疑人及车辆查获。面对证据,吴某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伤者暂已无生命危险,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等待吴某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此次案件的快速侦破,不仅体现了永靖公安交警“为群众办实事”的精神,更有效的伸张了正义,维护了交通事故伤者的合法权益。 永靖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查看有无人员受伤,并及时拨打急救电话,第一时间救治伤员,切勿心存侥幸,逃避责任。要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肇事逃逸的后果必然是面临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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