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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我为群众办实事】和风细雨解心结 耐心沟通化矛盾——东乡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抚养权案

发布时间:2021-08-16 09:31:50    来源:临夏政法网

  “我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孩子,我们母女团聚了,谢谢法官。”马某乙(女)抱着怀中的孩子,忍着眼泪向东乡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连连道谢。

  2013年,马某甲(男)与马某乙(女)结婚,2018年生育一女,后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发生矛盾后回娘家居住。在此期间,马某甲(男)在工地干活时意外身亡。原告马某乙(女)于2019年起诉至东乡县法院,要求将其与马某甲(男)婚生女马某的抚养权归其所有,经东乡县法院判决,判处马某由原告马某乙(女)抚养。该判决生效后,原告马某乙(女)去被告处看望并领女儿时,遭到孩子的爷爷奶奶拒绝。为此,原告马某乙(女)于2021年1月12日向东乡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孩子抚养权纠纷一案。

  执行干警考虑抚养权纠纷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要以对孩子伤害最小的方式让案件得以化解,且该案中被告马某甲(男)已去世,孙女马某成为二老唯一的生活和精神寄托,如果采取强制措施,不利于矛盾的化解,应从做思想工作入手,通过讲政策、释法明理、亲情感化等方式妥善解决。为此,东乡县法院执行干警先后十多次往返奔波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之间,从国家有关政策、法理、情感等角度耐心细致的劝解。最终,二被执行人夫妇在法律威慑下,被执行法官辛勤、诚恳的工作态度所感化。于2021年8月12日自愿将孙女马某交由其母亲抚养,双方达成和解,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谁来抚养也割不断血浓于水的亲情。执行法官在处理这起涉及亲情的案件时,没有简单粗暴地强制执行了事,而是融情于法,最大限度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通讯员 唐仲祥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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