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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公安严查严惩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发布时间:2021-10-27 10:10:45    来源:临夏政法网

  百日攻坚决战行动中,永靖县公安局各警种全力挖潜、主动出击,深挖彻查多发性侵财违法犯罪活动。近日,永靖县公安局刑侦部门通力合作、合成作战,通过纵深研判和摸排追踪,在哈尔滨市公安机关的配合支持下,成功侦破1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2021年8月31日,家住永靖县刘家峡镇川西路居民黄某报案称:8月30日,一好友添加黄某后自称是“郭某某”,经营的投资项目因本人原因无法出面投资,对方让黄某出面投资,对方将580000元转给黄某,并称4个小时后会到账。“郭某某”因资金短缺,需黄某帮忙垫付,黄某将400000元垫付给对方后,对方仍继续催款,黄某遂感上当前来报案。

  接报后,刑侦民警开展案件调查走访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专班围绕受害人提供的网络信息开展网上溯源侦查,全面研判深挖信息流、资金流。经多方努力,确定该案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哈尔滨市某小区活动的线索。经查,2021年8月,该案涉案微信号由号主出租给其朋友,后出租给穆某,后穆某又出租给他人用来从事诈骗犯罪活动。

  10月20日,永靖县公安局组织案侦民警前往哈尔滨市实施抓捕行动,在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于22日上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穆某,经就地讯问供述:2021年6月至今,穆某伙同他人组建QQ群,以群管理员身份低价联系微信号高价出租赚取差价谋利,群成员所有交易费用结算均由其办理,群主每日给其100元工资,期间其出租微信号分红及工资共计获利13000余元;另其出售自己5个微信号获利2500元。

  穆某明知利用出售微信后会被他人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目前,穆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永靖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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