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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保险合同纠纷系列案

发布时间:2023-03-27 09:44:49    来源:州中院

  近日,永靖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原告魏某某等27人诉被告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靖县支公司(以下简称某某财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系列案,妥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以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据了解,2021年一季度,因突发自然灾害,造成花椒树木冻伤,原告所在村委会及时报案,某某财险公司派职工赶赴现场与群众对接,后村委会聘请永靖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对发生冻害的花椒林地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现场鉴定,并出具“花椒树受损鉴定书”,某某财险公司依据乡村两级确定的受损农户对这一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了赔偿,其中魏某某等27人对其赔偿拒绝或不完全接受,进而向永靖县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依据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花椒损失款。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深入村内了解情况,并组织原告代表人及代理人、被告及乡村干部参加庭前会议,对受损年度(赔付年度)及程度、农户是否投保、已经赔偿数额、投保人为同一户而姓名不一致、保险公司赔偿数额计算方式、受损亩数及比例、生长期赔付比例等问题进行沟通与了解,并找出问题所在及双方争论焦点。

  在庭前会议上,审判团队为原被告认真解读《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地方财政补贴型花椒收入保险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多方努力和耐心细致地解答,双方终于在庭审前握手言和,就赔偿金额或补足赔偿金额问题达成和解,其中25户与保险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协议,2户由于赔偿数已经达到损失赔偿标准而撤诉,矛盾纠纷最终得以化解。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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