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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借鉴促提升】州委政法工作会议交流发言来啦(三)

发布时间:2024-03-05 09:25:42    来源:积石山县委政法委

  2月28日,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召开。会上,临夏县委政法委、康乐县人民法院、积石山县人民检察院、东乡县公安局、临夏市司法局作了精彩交流发言,为全州政法工作带来了新的思路与启示。为更好地推广这些宝贵经验,让更多的政法单位学习借鉴,促进工作,临夏政法将陆续刊登以上五个单位的典型经验,敬请关注!

  2024年,全州政法工作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诚邀广大政法单位和政法工作者,踊跃参与,积极投稿,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反馈给我们,共同推动政法工作的交流与进步。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政法工作新篇章!


守正创新 机制引领 能动履职

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积石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积石山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把“实”字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守正创新,机制引领,能动履职,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实现了新突破,检察业务综合考评连续第四年位居全州第一,荣获第十六批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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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小案、建机制,做强民事检察工作

  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以机制建设为引领,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民事审判监督力度,切实保护妇女、老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与县民政等五部门会签《关于常态化开展支持弱势群体起诉维权工作协作办法》,与县法院会签《民事、行政申诉与再审监督案件协作配合规程》等六项规程,实现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办理民事生效判决监督案件6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4件,类案监督1件,支持起诉5件,发出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后均被纠正、采纳或者改判。如,办理王某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中,虽然刑事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一般”不予受理,但重点考量到被害人系未成年人且遭受性侵后精神伤害较大,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原则和最高检“探索支持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相关精神,支持起诉后法院判处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本案为全州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精神损害赔偿提供了参考。针对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消极经营,恶意不支付分红等侵害出资人权益的情况,支持起诉了常青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拖欠分红案,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人权益、国有财产保护提供了思路。对4件行政机关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案,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义务,有效助推了法治政府建设,该案作为典型案例被州人民检察院报送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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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小切口、大作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坚守公益司法保护职能定位,找准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能动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打造公益诉讼检察“积石名片”。聚焦“4+10”法定领域,办理侵害公共利益、生态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39件。如,在履职中发现银川镇七处提灌、部分拦河坝、渠道等毁损,无法满足群众正常农业灌溉需求,经立案调查向县水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督促建成“公益渠”,使612户群众直接受益,检察日报以“公益渠解决了农户灌溉难题”为题作了报道。与青海省民和县、循化县检察院会签《黄河流域甘青段生态保护检察协作配合机制》,为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形成整体合力。上述案例被“学习强国”、新华网、法治日报、甘肃日报、甘肃法治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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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抓管理、树导向,全力提升案件质效

  为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提高办案效率,与县公安局会签《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程序性工作规定》。采取“破冰、消白、挖掘、提升”工作措施,高位推动各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稳中有进。细化分解年度重点任务,明确责任目标,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任务落实。推行督查督办清单式管理模式,实现闭环管理。压实办案检察官主体责任和案管部门监督责任。如,坚持每天线上巡逻及时发出纠正提示,确保案卡填录准确、完整,全面客观反映工作成效。锲而不舍抓落实的机制不断完善、效果不断凸显,案件退查率持续降低,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48项评价指标中,监督立案率、司法救助率等21项位居全州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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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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