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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酿事故 受伤亦受罚

发布时间:2020-04-05 11:24:15    来源:临夏政法网

  临夏一男子在雇主家做完工以后,雇主留他在家吃饭。酒足饭饱后该男子开车回家时,与另一辆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两车受损,自己还受了伤。

  3月29日17时许,临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在新集镇新集卫生院门口路段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调查取证期间发现甘NM**63驾驶员李某某涉嫌酒后驾驶,遂按规定将其带至临夏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液样本。经司法鉴定所检测,李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198.9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据李某某供述,其在临夏县新集镇赵家台雇主家做完工后,被雇主邀请在家吃饭。期间雇主拿来一些白酒让大家喝,他也喝了不少。当日16时30分许开车回家,在行驶至新集镇卫生院门口时,因避让一横穿马路的行人,撞上了一辆停放的路边的车辆,造成了两车受损、对方车辆乘客赵某某及李某某自己受伤的交通事故。

  目前,此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通讯员 秦玲军 摄影报道)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0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0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0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5.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06.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附加成本请重视!

  1、如果醉驾留下刑事犯罪档案,会影响子女参军入伍的政审环节。

  2、报考安保、航空、军警校,都会因醉驾记录受限。

  3、如果国家干部、公务员,因醉驾判刑,便极有可能被开除“公职”和“党籍”。若非公职人员因醉驾判刑,而被用人单位开除,便无法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

  4、办理移民或留学签证,需要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绝大部分国家都会把有犯罪记录的人拒之门外。

  5、营运车司机即使重新考回驾照,也终生不得从事营运机动车驾驶工作。

  6、一旦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成本则是无穷大。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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